在法律事务里,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和保全措施得看实际情况。
先说申请强制执行,这得有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作依据,像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还有仲裁裁决书这些。要是义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履行自己的义务,权利人就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一旦法院受理了,就会想尽办法帮权利人实现权益,比如去查被申请人的存款,把它冻结、划拨,要是有财产,还能查封、扣押,甚至拍卖、变卖。
保全措施分诉前和诉讼两种情况。诉前保全是在情况特别紧急的时候用的,要是不马上申请保全,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严重损害。这时候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打官司或者申请仲裁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过申请的时候得提供担保,要是不提供,法院就不受理了。诉讼保全则是在打官司过程中,要是存在可能让判决执行困难或者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况,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根据申请裁定对财产进行保全、让某人做或不做某些行为;就算当事人没申请,法院觉得有必要的话,也会主动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所以,只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就能申请强制执行和保全措施。要是你有这方面的需求,建议把案件信息详细地提供出来,这样才能更准确地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