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房主的儿子没有委托手续就把房子卖了,合同有没有效得分几种情况来看。
假如房主事后认可了儿子卖房这个事儿,那卖房合同就是有效的。按照《民法典》的说法,没有代理权的人做的事,要是被相关的人追认了,那就对那个人产生效力。简单来说,就是房主同意儿子卖房子,那合同就受到法律保护,签合同双方得按照合同要求去办事。
2、要是房主不认可,不过买房的人是不知情的,也就是他不知道,并且也不应该知道儿子没有卖房的权力,而且买方已经付了合理的钱,还完成了房屋过户登记。这种情况下,可以用善意取得制度,买方能拿到房子的所有权,合同同样有效。但这时房主能找儿子要赔偿。
3、要是买房的人明明知道儿子没有委托手续,还和他签卖房合同,或者没完成房屋过户登记,那这个合同的效力就不确定。要是房主不认可这个事儿,那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效力。合同无效后,因为这个合同得到的财产要还回去;要是没办法还或者没必要还,就得折算成钱补偿。有错误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要是双方都有错,那就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类似这样的合同效力纠纷可能会更多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未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条件和范围,以及无权代理合同效力的认定等方面,可能会有更细致的规定和解释,以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维护市场交易的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