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因出卖人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收受定金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买受人原因导致不能履行的,定金不予返还;违约方要求继续履行而对方不配合的,可以请求继续履行或者变更解除方式。
具体判定路径是:先看合同有没有明确约定,比如"因出卖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双倍返还定金",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则适用定金罚则。
如果购房人违约(比如贷款未获批、征信出问题、自身原因反悔),一般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比如房屋被查封、卖方把房子卖给第三人、产权人不同意出售、房屋本身存在无法消除的瑕疵),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如果卖方在定金交付后擅自提高价格或者拒绝配合网签,也构成违约。
除了定金,还可以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可以与定金一并主张,但不能超出实际损失;如果同时约定了定金和违约金,一般选择其一适用。
实务中建议:先发书面催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返还定金,明确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诉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屋,防止卖方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