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劳动法规,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给不给补偿,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那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作时间从开始用工那天算起。
不过,要是用人单位维持甚至提高了原来劳动合同里约定的条件,想和劳动者续签合同,可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不用给经济补偿。举个例子,用人单位在续签时给出的薪资待遇、工作岗位等和之前一样,劳动者却拒绝了,那用人单位就不用补偿。
所以,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通常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除非是前面说的那种用人单位提高或维持条件,劳动者却拒绝续签的情况。要是劳动者遇到这种问题,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商量。要是商量不成,还能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