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通常不禁止职工和两个单位签劳动合同,但有限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劳动者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后还不改正,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职工要是能合理安排好时间和精力,保证不影响各单位的工作,而且各单位都知道并同意这种双重劳动关系,那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是没问题的。
但特殊行业或岗位有特殊规定。比如涉及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的岗位,职工同时在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可能违反相关约定和法律规定,要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社保缴纳方面,一般一个职工只能由一家单位缴纳社保,双重劳动关系可能在社保权益上产生问题。
因此,职工可以尝试和两个单位签劳动合同,但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要考虑对工作的影响、单位的态度、行业规定以及社保等情况,避免出现法律风险和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