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里,终局裁决和普通民事案件的处理不太一样。一般来说,被申请人也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像普通民事案件那样上诉,不过可以通过申请撤销裁决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那什么是终局裁决呢?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终局裁决主要针对两类争议:一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二是因为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的应对方式不同。如果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天内,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要是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这些问题,比如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仲裁程序不合法,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隐瞒了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等行为,那么在收到裁决书的三十天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要是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了,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的十五天内,能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
简单来说,用人单位不能直接上诉,但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申请撤销终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