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子女继承房屋,要是其中有人不同意卖,该怎么处理呢?
如果房屋是共同共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得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都同意才行,不过要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那就按约定来。要是三人对房屋是按份共有,只要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出售,就可以处分这房屋;但如果是共同共有,那就必须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
要是大家没办法达成一致,而不同意出售的子女又没有正当理由,其他子女可以试着和他协商,给他适当的经济补偿,这样拿到房屋的全部产权后再出售。要是协商不下来,其他子女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分割共有财产。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各方的实际情况,像对房屋的贡献、居住需求这些,来决定房屋归谁,获得房屋的一方要对其他方进行补偿。要是房屋不适合进行实物分割,法院会把房屋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对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