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承担问题,一般来说,公司要用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决议解散进入清算,若财产能足额偿债,股东就不用额外担责。
但有几种特殊情况,股东可能要担责。要是股东出资不实,没按章程足额缴资,就得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还有股东抽逃出资,暗中撤回已缴出资,损害公司权益,要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担责。另外,公司解散后,股东恶意处置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用虚假报告骗取注销登记,股东也要对公司债务担责。
总之,公司决议解散时,股东通常不用担公司债务。但在上述特殊情形下,股东可能因自身不当行为,对公司债务担责。遇到这些情况,股东应积极履行责任,避免法律风险。债权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