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两个儿子不能靠一句“各养一个”就免除对母亲的责任,现在都不愿出钱给母亲看病,是违法的。
很多家庭分家时会口头约定“老大养爸、老二养妈”,但这种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父母。按照法律,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不管当年怎么分家,只要母亲需要看病花钱,两个儿子都有义务共同承担,不能互相推诿。
母亲的救济途径很明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两个儿子,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承担医疗费用。法院会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子女经济能力来判具体金额。如果儿子拒不执行,母亲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奉劝两兄弟,赡养老人是底线,别等被起诉、被强制执行才后悔。现在最稳妥的做法,是兄弟俩坐下来把母亲的医药费和日常赡养分摊清楚,毕竟法律规定的是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