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然离职也就是没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提前告知单位,就自己离开了工作岗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要是想解除劳动合同,得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要是还在试用期,那提前三天说一声就行。要是突然离职让单位遭受了损失,单位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2、在工资这块,用人单位得按照员工实际工作的天数,还有之前约定的工资标准来支付。要是单位拿突然离职当借口扣工资,那可就违法了。员工可以先跟单位商量商量,让单位把足额工资给补上。要是商量不通,就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让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要是单位过了时间还不给,劳动监察部门能责令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的标准,给员工加付赔偿金。员工也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人民法院起诉。
3、当然了,如果突然离职真给单位造成了损失,而且单位能拿出证据,那单位可以从工资里扣赔偿的钱。不过,每个月扣的部分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扣完之后剩下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