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可不能光靠口头约定,一般来说,口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得采用书面形式。这是有原因的,建设工程可不是小事,涉及的钱很多,履行的时间也长,技术方面要求更是不低,还牵扯到很多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质量安全这些重大问题。书面形式就像是给合同上了一道保险,可以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写得清清楚楚,这样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纷,让工程顺顺利利地进行。
要是没采用书面形式签合同,那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了。一旦出了纠纷,麻烦可就大了。当事人想证明合同里到底约定了啥,自己又是怎么履行合同的,会特别困难。法院也没办法轻松地查明事实,确定到底是谁的责任。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双方已经实际把合同的主要义务都履行了,对方也接受了,那这个合同就算是成立并且生效了。但即便如此,还是有法律风险藏在里面。
为了避免这些法律风险和纠纷,签建设工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的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这些重要内容都写清楚。这样以后就算有点小摩擦,也能按照合同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