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讲,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不在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之内。所谓劳动争议,主要是指在劳动关系里,当事人之间因为执行劳动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履行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像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更改、解除这些情况都包含在内。
2、按照有关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为住房公积金起的争议,并不算是劳动争议。住房公积金的征缴以及管理等工作,都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来规范。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或举报,由这个中心来处理这件事。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公积金账户和补缴公积金。要是用人单位过了期限还不办理或者不补缴,管理中心可以按照法律进行行政处罚。
4、因此,劳动者碰到住房公积金问题,该通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行政救济去解决,而不是走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随着法律意识的不断提升和劳动保障体系的逐渐完善,未来对于住房公积金征缴等问题的规范会更加细化,劳动者维权的途径和方式可能也会更加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