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租赁合同解除分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先说约定解除,合同双方能协商一致来解除合同。并且,当事人可以在合同里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一旦该事由发生,解除权人就能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情形多样。要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双方都有解除权。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是一方明确表示或者用行动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对方能直接解除。
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能随时解除合同,但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要是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哪怕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也能随时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如果通知里写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合同就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没履行,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遇到合同解除问题,建议先看合同约定,按约定处理。若协商不成,有法定解除情形的,可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