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时修改金额要分情况。通常,当事人要增加、变更仲裁请求,得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要是过了举证期限才提出变更仲裁请求里的金额内容,仲裁委可能不受理。
但要是金额变更属于基于同一事实产生的请求,或者是对原请求的合理细化与调整,同时不会对对方当事人的答辩、举证等权利造成实质性损害和不公平影响,仲裁庭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变更。
要是仲裁庭觉得变更金额请求合理,也不会导致程序重大拖延和不公平,就会允许当事人修改。可要是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仲裁庭又认为变更会严重影响程序正常进行和对方当事人权益,就可能驳回变更请求。
因此,劳动仲裁开庭时想修改金额,要参考仲裁委规定的时间要求,考虑变更的合理性和对程序的影响。遇到这类问题,要及时和仲裁庭沟通,按仲裁庭的指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