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疑惑,未拆迁的安置房有没有补偿?答案是没有,只有征收房屋时才有补偿。下面给大家讲讲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
首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这一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那天,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会有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要是你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还有意见,能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其次是搬迁、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费各地不一样,临时安置费一般按被征收房屋面积算。要是在过渡期限内,政府提供了周转用房,就不用给临时安置费了。
最后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它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的期限等因素确定,各地都有自己的具体办法。
另外,市、县级政府还会给被征收者补助和奖励,不过标准各地不同。大家遇到征收房屋的情况,要多了解当地的政策,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