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办理取保候审有三个流程。
第一个是申请流程。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若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其聘请的律师也能为其申请。申请时要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说明申请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
第二个是决定流程。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取保候审,会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若不符合法定条件,会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个是执行流程。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派出所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保证人要履行监督和报告义务,发现被保证人可能或已经违反规定,应及时报告。被取保候审人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依法应解除取保候审,需退还保证金的要及时退还。在取保候审期间,若违反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甚至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