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财产不够还债时,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对于公民或其他组织作为被执行人的情况,要是他们的财产没办法还清所有债务,债权人能向法院提出参与分配的申请。法院会综合考虑各个债权的性质等因素来确定分配的先后顺序,通常是先把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支付了,接着偿还那些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普通债权就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清偿。
2、要是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而且它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该企业破产。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会对企业开展破产清算工作,按照法定的顺序来偿还债务。先支付破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次支付职工的工资等、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才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
3、如果经过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用来执行,法院会裁定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债权人要是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都能请求法院恢复执行,而且没有时间方面的限制。同时,法院还会对被执行人采取一些措施,比如限制其进行高消费、把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以此来督促他们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