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诉讼得按照劳动争议的时效规定来。简单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有个一年的时效期,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那天开始算。打个比方,要是公司没给你发年终奖,从你发现这事儿的那天起,这一年就是你去申请仲裁的时间范围。
不过,这一年也不是固定死的。要是在这期间,你向公司主张了年终奖权利,或者找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又或者公司答应给你发了,那这个一年的时效就会中断,得重新开始算。就像你在时效期内找公司理论,公司当时说尽快处理,之后再想申请仲裁,时效就从公司表态的这天重新计时。
要是遇到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你没办法在一年时效期内去申请仲裁,时效就会中止。等这些阻碍原因消除了,时效接着继续算。
对于年终奖这种劳动报酬,如果还在职,啥时候想追讨都行。但要是已经离职,就得在离职那天起一年内去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在收到裁决书的十五天内去法院起诉。
法律建议:劳动者要留意自己的权益是否被侵害,及时主张权利。在职时发现年终奖问题,尽早与公司沟通;离职时要记好时间,别过了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