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执行工资时,大家关心的“抗辩期”,其实准确说法是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法律规定,这个申请执行期间为两年。
计算起始时间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就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算;要是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那就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而若法律文书没规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具体到分期执行工资案例中,法院裁判文书确定工资分期支付,要是义务人没按要求履行,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就是从最后一期工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这里要注意,申请执行时效并非固定不变,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比如在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出现,就会导致时效中断。时效一旦中断,就要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所以,分期执行工资申请执行的时效通常是两年,但可能会因时效中止、中断等特殊情况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