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债权转让的时候要追加原债权人,得按照实际情况选合适的办法。要是已经到了打官司的阶段,想追加原债权人,就得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如果原债权人是这个案子必须得一起参与诉讼的人,法院有权直接把原债权人加进来。当事人也能主动向法院申请追加,不过要在合理的时间内给法院交书面申请,说清楚为啥要追加原债权人。比如说,原债权人和这笔债权是怎么产生、怎么转让的关系密切,缺了他可能没法把案子的真实情况弄清楚,到时候判决也可能不公正。
2. 要是还没打官司,要是债权转让协议里已经说了怎么追加原债权人,就照协议来做。要是协议没提,但又确实得让原债权人参与后续的事,那拿到债权的一方可以和原债权人和欠债的人一起商量。商量的时候,要说清楚为啥要加原债权人进来,还有他在后续事情里能有啥权利、该干啥,然后大家一起写个书面协议,三方都在上面签字。
追加原债权人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来,保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这样债权转让的事儿才能顺顺利利,少出些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