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处理共同所有人不同意卖房的问题时,要先搞清楚共有的类型,一般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这两种。
- 按份共有情况:按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说法,要是想处分共有的不动产,通常得有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才行,不过要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那就按约定来。要是不同意卖房的共有人占的份额不到三分之一,其他共有人就可以依据法律决定卖房。但要是不同意卖房的按份共有人份额超过了三分之一,其他共有人就不能擅自处理房子。这时,可以和不同意的共有人商量作价补偿,把他们的份额买过来之后再卖房。
- 共同共有情况:要是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处分的时候就得全体共同共有人都同意,除非共有人之间有别的约定。要是有部分共有人不同意卖房,大多时候就没办法处分这个房产。要是大家协商不下来,那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分割好之后,各共有人再对自己那份进行处理。
2、如果有一方没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就把房子卖了,给其他共有人造成了损失,受损失的共有人是有权要求赔偿的。在处理这种共同所有人卖房意见不一致问题时,最好先好好协商,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用和平、合法的办法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