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关心监外服刑是怎么执行的,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先说决定主体。如果是在交付执行前就确定要监外服刑,由负责交付执行的法院做决定;要是在交付执行之后才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后,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在执行程序上,一旦决定或批准了暂予监外执行,监狱、看守所就得制作相关决定书,同时把决定书抄送给检察院。要是检察院觉得暂予监外执行不合适,会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把书面意见交给决定或批准机关,该机关要重新核查并作出决定。
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监外服刑的罪犯要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机构会严格监督管理这些罪犯,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机构的规定,还要定期报告自己的身体状况等情况。
要是发现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反相关监督管理规定,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还没满,就得及时把罪犯收监。大家有更具体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