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延长被拒绝,别慌,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得按月支付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如果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对停工留薪期延长的确认结果不满意,是有权利申请重新鉴定的。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都能作为申请主体。申请要在收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那天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而且,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给出的鉴定结论就是最终结果。
申请重新鉴定时,得准备好相关材料,像工伤认定决定书、初次鉴定结论书,还有病历等医疗资料,这样才能保证鉴定既准确又公正。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