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停工留薪期到了却还不能上班,有这些处理办法。
工伤职工要尽快跟单位讲清楚自己的状况,同时拿出医院的诊断证明、休假证明等材料,来证明自己确实还得接着治疗和休养。
要是还在工伤治疗阶段,就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要是申请通过了,就能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待遇。要是没通过,那停工留薪期就结束了。
等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职工还是没法上班,要是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就得按照规定给职工发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这笔钱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等职工医疗期过了,如果能接着干原来的工作,那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干不了原来的活,单位得另外给安排工作。要是职工还是干不了新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职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得给职工经济补偿。
要是职工因为工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丧失了劳动能力,那就按照伤残等级享受对应的伤残待遇。
法律建议:工伤职工要及时保留好相关医疗材料,方便证明自己的情况。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保障职工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