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里规定的工资发放日期和实际发放日期不一样,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要是实际发工资的日子比合同定的晚,单位可能就属于没按时给员工发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没及时、足额给员工发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得给员工经济补偿。补偿是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另外,劳动行政部门会让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把工资补上,要是单位超过时间还没给,就得按照应该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给员工赔偿金。
2、要是实际发工资的日子比合同约定的早,从法律上讲,一般不认为单位违约。这可以看成是单位给员工提供的便利,员工不用专门去维权。
3、员工发现工资发放日期和合同不一样,要先跟单位沟通,问问是什么原因。要是沟通没用,员工可以把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劳动合同这些能证明的东西收集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劳动法规不断完善,劳动者维权意识也在增强,未来在处理工资发放这类问题上,会更加注重保障劳动者权益,也会促使企业更加规范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