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贷款但法人不知情,这种情况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要是股东以个人名义去贷款,这就属于他的个人债务了,和法人还有公司都没关系。法人不用为这笔贷款负责,不过要留好股东以个人名义贷款的证据,像贷款合同之类的,避免之后出现法律纠纷。
而如果股东以公司名义贷款,法人却不知情,这时就得看看贷款手续正不正规。要是股东没按合法程序,私自用公司公章去办贷款,这个贷款行为可能属于无权代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人知道后可以马上书面通知债权人,表明不认可这笔贷款,这样公司就不用还钱。但要是债权人有理由相信股东有代表公司贷款的权力,构成了表见代理,那公司可能就得先把钱还上。不过之后公司能找这个股东要回钱,让他承担擅自贷款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要是因为这笔贷款,法人或者公司有了损失,他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向贷款的股东索赔。法人可以积极收集贷款的证据,先和股东商量赔偿的事儿。要是商量不下来,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