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得按法定程序来。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合同。你只是口头辞职,时间还不足30日,这在程序上有问题。
然而,用人单位以这个理由不让你走,还不发工资,这也不合法。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补一份书面辞职报告,说明从口头提出辞职时起,离职申请时间就开始计算了。然后要求老板在合理时间内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并发工资。
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检查用人单位,责令其支付工资。你还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准备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这些。通过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办理离职手续。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