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在过了一定时间后,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这个时间是根据犯罪对应的最高刑罚来确定的。就拿妨害作证罪来说,要是有人用暴力手段、进行威胁或者用钱收买等办法,阻止证人去作证,或者指使别人提供虚假的证言,那就构成了这个罪名。
要是犯罪情节比较普通,法院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把犯罪人关起来进行短期拘役;要是情节很严重,那就要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了。
对于犯罪行为的最高刑罚,如果不到五年有期徒刑,那么过了五年就不再追究了;要是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到十年有期徒刑,过了十年就不再追究。这么算下来,妨害作证罪情节普通的,追究责任的有效时间是五年;情节严重的,有效时间就是十年。
不过这里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开始调查这个案件,或者法院已经受理这个案子了,犯罪的人还想办法躲开调查或者审判,那不管过了多长时间,都还是要追究他的责任。另外,如果受害人在规定的追究时间里向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出了控告,这些机关本来应该立案处理却没有这么做,那同样不受追究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