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保证人追偿时能和债务人一同参与相关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还能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司法实践中涉及诉讼时,连带保证人有两种追偿方式。其一,可单独起诉债务人来追偿;其二,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和连带保证人的同一案件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能直接在案件中提出追偿请求,法院通常会一并处理,这样能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当事人麻烦。
只不过,保证人行使追偿权要满足一定条件。一是要已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二是该责任承担要符合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并且,追偿范围一般以保证人实际承担的保证责任为限,涵盖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