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划分有相应原则。
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婚姻期间,夫妻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等分割。离婚时,双方能协商处理其分割问题,达成分割协议。要是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比如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不过,若当事人另有约定则不同,夫妻可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属,可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建议大家在处理婚姻财产问题时,先明确财产性质。若能协商解决最好,协商不成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