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违约金后是否还要履行合同,得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要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合约定,就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和继续履行都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在某些情况下二者能够并用。
要是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和必要,同时非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那么即便违约方付了违约金,也得接着履行合同。以房屋买卖合同为例,卖方违约不想卖房且支付了违约金,但买方坚持要求完成过户,这种情况下,卖方付了违约金后还需履行过户义务。
但要是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像特定标的物已经灭失;或者继续履行成本太高,不符合经济合理性;又或者非违约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只主张违约金赔偿,那么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就不用再继续履行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