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原则,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结婚自由是说当事人能自己决定是否结婚、和谁结婚以及何时结婚,不会受一方强迫或第三方干涉。男女双方自愿,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就能确立婚姻关系。同时,结婚自由排除了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等违法情形。
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要是夫妻感情破裂,没法一起生活了,任何一方都能提出离婚,通过法定程序结束婚姻关系。保障离婚自由,能让感情破裂且无法和好的婚姻关系解除,让当事人摆脱痛苦婚姻,重新追求幸福。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共同组成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内容,二者相互补充,都很重要。这个原则是为了保障公民在婚姻里的自主权利,推动婚姻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如果遇到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等干涉结婚自由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要是在离婚时遇到阻碍,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