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作两三个月发放工资后,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维权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是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没同时签合同,那从用工那天开始算,一个月内就得签。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就得每个月给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者遇到这种事可以这么做。第一步,先和单位沟通协商,要求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同时把不签合同要付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告诉单位,尽量和平解决问题。要是协商没用,劳动者就得赶紧收集证据了,像工资支付的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或者其他同事的证言,这些都能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收集好证据后,有两种途径可以选择。一种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责令单位改正。另一种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从你工作第二个月开始的二倍工资的差额。所以,劳动者不用怕,遇到不签合同的情况,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