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者转了钱之后要求还钱,这种情况得看转账到底是啥性质来分别处理。
要是转账属于赠与,一般不用返还。简单来说,赠与就像是一个人把自己的东西心甘情愿、不要回报地送给另一个人,对方也愿意收下。比如说在情人节、七夕节这些特殊节日,发个520元、1314元的红包,或者转账的时候备注“爱你”之类表达心意的话,这种通常都会被认定为赠与。一旦东西送出去了,送的人就不能再要回去。还有平时在一起消费,对方给转的一些小钱,也会被当作赠与,不用还。
要是转账是借款性质,比如追求者明确说这钱是借给你的,或者有借条、聊天记录能证明你们之间有借钱的意思,那接受转账的人就得还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了钱就得按约定把钱还上。
要是双方对转账性质有不同看法,这时候可以先商量。商量的时候要注意把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这些留好,因为这些以后可能都是有用的证据。要是实在商量不下来,追求者可能就会去法院起诉。这时候接受转账的人别害怕,要积极去法院应对,把能证明这钱是赠与不是借款的证据拿出来给法院看,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