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动裁员按 N 赔偿里的“N”,指的是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赔偿时,按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先说工作年限确定方法。从劳动者入职那天到离职那天算工作时间。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劳动者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比如工作 1 年 7 个月,“N”就是 2;工作 3 个月,“N”就是 0.5。
再说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收入。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举个例子,劳动者工作 5 年 3 个月,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8000 元,那经济补偿“N”就是 5.5 个月,应得赔偿是 8000×5.5 = 44000 元。劳动者遇到裁员要补偿的情况,就按上述规定计算该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