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欠款在一定条件下能转让,法律上叫债权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三种情况不能转让,一是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是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是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若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得通知债务人,没通知的话,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且债权转让通知一般不能撤销,除非受让人同意。这意味着,满足转让条件后,债权人转让债权得及时告知债务人,不然债务人还能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并且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受是否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转移占有的影响。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让与人的抗辩能向受让人主张。要是债权人想转让债权,得先确认不在不可转让的范围内,接着及时通知债务人,以保障转让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