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责任划分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他们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
要是事故是由一方的过错导致的,那这一方就要承担全部责任。像超速行驶、酒驾、闯红灯这类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一旦导致事故,犯错的这一方就会被认定负全责。
如果双方或多方都有过错,那就会根据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和过错严重程度,分别划分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举个例子,一方转弯时没让直行车辆,另一方又超速行驶,双方都有错,那就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谁承担主要、次要责任,还是双方负同等责任。
要是各方都没有导致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那各方都不用担责。比如道路突然塌陷这种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引发的事故。另外,如果是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其他方就没有责任,像有人故意撞车骗保这种行为。
通常,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是责任划分的依据。要是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认定书送达后的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