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抚养权时,如果另一方不来,有两种情况要分别处理。
要是对方收到法院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出庭参加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被告被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法院会结合原告提交的证据和陈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抚养权归属作出判决。但抚养权纠纷和人身关系有关,所以法院在缺席判决时会更加谨慎,会全面考虑子女的权益和实际情况。
要是对方下落不明,法院没办法给他送达传票,就会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等公告期满,就视为已经送达。之后就算对方没到庭,法院也会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等判决生效后,如果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求对方配合做一些事,可对方还是不配合,这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要注意,强制执行主要针对的是阻碍执行的行为,不会直接对子女的人身强制执行。
在整个打官司的过程中,提供足够真实的证据,证明由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孩子成长非常关键。有了充分的证据,才能在争取抚养权时更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