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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因公司裁员拿到的经济赔偿金,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照工作年限分段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的那部分裁员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工作年限对应的补偿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夫妻之间有书面财产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该款项不属于人身损害类赔偿,不能直接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可按对应婚姻存续年限进行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