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会有“2N+1”补偿。先说说“2N”和“1”的含义。“2N”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劳动者赔偿金。而“1”指的是通知金,用在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且没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得双方就解除和补偿达成一致。要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要给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也就是“N”。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不用给经济补偿。所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按双方约定和“N”来算经济补偿,不会出现“2N+1”的情况。不过,要是双方协商后,用人单位愿意给“2N+1”补偿,法律也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