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单独订立合同,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而无效时之缔约上过失责任;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了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而无效时之缔约上过失责任;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而无效时之缔约上过失责任。
法院在处理因合同无效而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案件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无效合同在法律效力上是绝对无效,在时间效力上是自始无效,合同的无效无须经过当事人的主张。因此,缔约过失责任可因当事人申请合同无效时适用,也可因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中审查确认讼争的合同无效时适用。二是对因违法而导致合同无效的,不宜一律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如果双方均是故意违法,则应承担法律规定的制裁后果,将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即使双方受到损失,也无权请求对方予以赔偿。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非故意所为,就不宜将其交付或约定交付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而应由当事人互相返还财产。如果虽系违法合同,但一方没有过错,有过错的一方除应承担违约后果外,不得免除对无过错方应承担违法后果外,并不得免除对无过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