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是对认罪认罚不满意,不同阶段有不同解决办法。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反悔,检察院会审查原因。要是因被胁迫、引诱等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检察院会撤销具结书,重新做认罪认罚工作;要是犯罪嫌疑人单纯不想认罪认罚了,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调整量刑建议,再按法定程序提起公诉。
到了审判阶段,被告人反悔,法院会审查理由。理由成立,就不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院会根据事实和证据裁判;理由不成立,法院也会结合全案情况,考虑被告人之前认罪认罚的情节来裁判。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要是有合理理由,像发现新证据、觉得量刑明显不当等,认为认罪认罚结果不对,能通过申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维权。不过申诉得有证据支持,还得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要清楚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