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分手时,赠送的东西能不能拿回,关键得看赠与行为属于啥性质,主要有两种情况。
要是一般赠与,送出去的东西基本就拿不回来了。一般赠与就是一方为了增进感情、表达爱意啥的,把财物无偿给了另一方。只要财物交出去了,赠与合同就成立生效,送东西的人不能随便撤销。像平时约会送的小礼物、节日发的红包,这些东西一旦给出去,就归对方了。
可要是附条件赠与,像为了结婚送的贵重财物,分手时情况就不一样。当双方没成,所附的条件没法实现,送东西的人就有权把东西要回来。常见的彩礼、大额金银首饰就属于这种。在实际的司法案子里,如果双方没登记结婚,送彩礼的人要求返还,法院一般是会支持的。
还有啊,如果接受赠与的一方严重伤害了送东西的人或者他的近亲属,或者本来有赡养送东西的人的义务却不履行,又或者没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去做,就算不是附条件赠与,送东西的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也能通过法定撤销权,把送出去的东西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