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员工却继续工作,之后被辞退,赔偿得看不同情况。
要是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还辞退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得给员工经济补偿。补偿多少和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有关,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到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那每个月就得给员工双倍工资。也就是从合同到期没续签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到辞退员工的时候,单位都要付双倍工资。
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像辞退理由不合法,员工就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赔偿金。
举个例子,有员工工作了三年半,月平均工资是五千元。要是单位合法辞退,符合给经济补偿的情况,就得给三个半月工资,也就是一万七千五百元;要是单位违法辞退,就得给赔偿金三万五千元。要是存在没续签合同要付双倍工资的情况,还得额外付相应月份的双倍工资。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员工要保存好工作相关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等。要是和单位协商不成,可以找劳动仲裁机构帮忙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