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主起诉物业没履行职责的民事诉讼里,“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规则,也就是得由业主来承担举证责任。咱们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得明白要证明啥。
首先得证明物业服务合同存在,这就像是确定两人之间有个约定,明确双方该做啥,不该做啥。一般拿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就能证明,它就相当于这份约定的书面凭证。
然后,要证明物业没履行合同义务。比如说小区卫生脏、安保不行等,这时候业主可以用照片、视频记录下小区的糟糕状况,也可以让邻居写个书面证明,还能找当时看到情况的人来给说说话,这些都能成为证据。
另外,业主因为物业没尽责受到了损失,也得有证据。好比小区门禁坏了,家里被盗丢了东西,这时候报警记录、列个丢东西的清单,就能说明损失情况。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要是物业在管理建筑物和附属设施时有过错,害业主受伤了,像外墙脱落砸到人,这就得物业来证明自己没错。
实际打官司时,业主可得积极收集和保存证据,这就像准备打仗的武器。要是证据不够,就很可能打不赢官司。建议业主平常多留意物业的服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这样才能在需要的时候有足够的证据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