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认定里,如果职工工伤前工作还不到十二个月,本人工资该怎么算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在因工作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要是工作未满十二个月,那就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来算本人工资。
举个例子,有职工工作八个月就遭遇工伤,那把这八个月的缴费工资相加,再除以八,得到的结果就是本人工资。这个工资数很关键,后续计算工伤待遇时,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项目,都要拿它作为计算基数。
但要是职工工作时间特别短,还不到一个月,而且也没缴纳工伤保险费,在有些地区,会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本人工资。所以,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要多留意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这样才能准确算出自己应得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