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果房子的房贷还没还完,得先确定房子归谁。夫妻双方可以先商量,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要是房子是一方婚前付的首付,而且登记在这一方名下,婚后两人一起还房贷,那这房子一般就归产权登记的那一方,没还完的贷款也是他的个人债务。不过,结婚后一起还的房贷以及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咋算呢?先算出夫妻共同还贷占总房款的比例,总房款就是首付加上已还贷款,再加上未还贷款。然后用这个比例乘以房子现有的增值,也就是现在的价值减去购买时的价格,得出的数额两人平分。
要是房子是婚后买的,不管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确定房子现在值多少钱,减去还没还的贷款,剩下的价值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拿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还得接着还剩下的房贷。
要是房子是双方父母一起出钱买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这房子就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来共有,没还完的贷款也按照这个共有比例来分担,房子增值部分同样按比例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