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可能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个案子已经起诉过了,之后还想再起诉,这就是常说的重复起诉。法律规定,要是当事人就已经起诉过的事儿,在诉讼进行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又去起诉,同时满足后三个条件,就算重复起诉。这三个条件是:后诉和前诉的当事人一样、诉讼标的一样、诉讼请求一样,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际上否定了前诉的裁判结果。
一旦构成重复起诉,法院一般会裁定不受理;要是已经受理了,就裁定驳回起诉,不过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果之前诉讼没提过某种新的诉讼请求,并且有新事实和理由作支撑,再次起诉就不算重复起诉,法院会受理。
举个例子,在合同纠纷里,涉及违约赔偿,当事人就违约金起诉后,又就合同解除损害赔偿起诉。要是有新事实和证据证明这个损害赔偿在前次诉讼中没涉及,法院就会审理这个诉求。所以,再次起诉能不能被受理,关键看是否构成重复起诉。不构成的话,法院会接着审理;构成了,通常就会裁定不受理或者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