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申请财产保全,要按一定程序来。
当事人既可以在仲裁过程中提出申请。要是情况紧急,不马上申请保全,会让自己合法权益遭受难以挽回的损失,也能在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
提出申请后,得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里要写清楚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范围、种类以及所在地等内容,还要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
而且申请人要提供担保,法院会要求这么做。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担保数额和请求保全的数额得相当。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查。要是情况紧急,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一旦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就得马上执行。
要是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要是当事人对保全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裁定的执行不会停止。
总之,仲裁申请财产保全得严格按法定程序走,这样才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仲裁程序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