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通勤时出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判断。条例明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这里有两个关键要素。一是“上下班途中”,它指的是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合理路线包含多种情况,比如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还有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这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事故责任。要是职工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像因酒驾、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等导致的车祸,就不能认定为工伤。若职工在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便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
总之,出行通勤时出车祸,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上下班途中”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才会被认定为工伤。